15-1監獄學
監獄學是一門探討監獄制度、受刑人處遇、矯正機構管理及犯罪矯正政策的學科。它旨在理解監獄在社會中的角色、其對受刑人的影響,以及如何透過科學化的管理與處遇,實現刑罰執行的目的,並促進受刑人復歸社會。這門學科融合了社會學、心理學、法學、行政學等多個領域的知識,以全面分析監獄現象。
本章節將深入探討監獄學的核心概念與發展脈絡,旨在為讀者建立對監獄系統的宏觀理解,並分析其在當代社會所面臨的挑戰與變革。具體內容包括:
1
監獄制度的歷史演變與理論基礎
我們將回顧監獄作為一種刑罰執行場所的歷史軌跡,從早期的懲罰性監禁,演變到現代強調教化與復歸社會的理念。同時,探討不同監獄模式(如賓州制與奧本制)的興起與衰落,以及支撐這些制度的刑罰理論,例如報應、嚇阻、教化與隔離等觀點,如何影響監獄的設計與功能。
2
受刑人次級文化的形成與影響
監獄環境的特殊性往往導致受刑人發展出獨特的次級文化。本節將分析這種文化的形成原因,例如剝奪論與輸入論,並闡述其主要特徵與「江湖規矩」。我們也將探討次級文化如何影響受刑人的生活適應、監獄管理,以及對受刑人復歸社會可能帶來的正面或負面效應。
3
矯正處遇的多元模式與實務應用
為了實現刑罰執行的目的並降低再犯率,現代監獄發展出多種矯正處遇模式。本節將介紹教育、職業訓練、心理輔導、毒品戒治(如科學實證毒品犯處遇)等不同類型的處遇措施。此外,我們也將關注針對特定受刑人族群(如長刑期犯、性侵害犯、身心障礙者及高齡受刑人)所設計的特殊處遇策略及其成效。
4
監獄管理面臨的挑戰與應對策略
監獄管理在實務上充滿挑戰,包括超額收容導致的擁擠問題、特殊疾病受刑人(如愛滋病感染者)的管教、幫派背景受刑人的管理,以及戒護安全與暴行防治等。本節將探討這些問題對監獄運作可能造成的衝擊,並提出可行的紓解策略,如善時制度、假釋制度的精進,以及運用「行政控制理論」改善監獄管理,以維護監獄秩序並提升矯正效能。
有關學者費肯諾爾(Finckenauer,1984)提出少年犯罪矯正發展的四大趨勢為何?試說明之。
第一趨勢:去機構化
費肯諾爾提出少年犯罪矯正發展的第一個趨勢是去機構化,強調減少將少年犯罪者送入矯正機構,而是尋求社區內的替代方案。
第二趨勢:轉向處遇
將少年犯罪者從正式的司法系統轉向至非正式的社區處遇計劃,避免標籤化效應。
第三趨勢:社區處遇
強調在社區環境中進行矯正工作,使少年犯罪者能夠維持與社會的連結。
第四趨勢:回歸教育與復健理念
重新強調矯正工作的教育功能與復健目標,而非單純的懲罰。
我國假釋之審核機制及精進作為
假釋申請階段
受刑人符合法定條件後,由監獄依規定提報假釋審查會審議。監獄評估受刑人在監表現、犯罪情節及再犯風險等因素。
監獄審查階段
監獄假釋審查會進行初審,綜合評估受刑人在監行狀、教化、作業、操行等表現,以及犯罪情節與被害人意見。
法務部矯正署審核階段
監獄初審通過後,案件送至法務部矯正署進行複審,再次評估受刑人假釋條件是否符合。
法務部核准階段
矯正署複審通過後,案件送至法務部進行最終核准,由法務部長或其授權人員作出核准或駁回的決定。
精進作為:科學化風險評估
引入再犯風險評估工具,提高假釋審核的客觀性與準確性。
精進作為:強化被害人參與
增加被害人在假釋審核過程中的參與權,充分考量被害人意見。
精進作為:完善監督與透明度
強化假釋出獄人的社區監督機制,並增加審核過程透明度,讓受刑人與社會大眾了解標準與結果。
監獄申訴制度功能與救濟管道
美國學者布利德(Breed,1986)提出監獄申訴制度的重要性,以下說明其功能與我國現行救濟管道。
監獄申訴制度的功能
提供受刑人表達不滿的正式管道,減少監獄內部衝突;確保受刑人基本權利不受侵害;作為監獄管理工具;提供情緒宣洩管道。
成年受刑人救濟管道
向監獄提出申訴;向法務部矯正署提出再申訴;提起行政訴訟;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向監察院陳情。
少年受刑人救濟特色
設有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由少年法院法官監督執行;更具教育意義;申訴程序較為簡化;強調外部監督機制。
自 1994年以後,我國假釋政策共有三次變革,試分別說明各次變革主要原因及假釋要件為何?
第一次變革(1997年)
主要原因:因應社會治安惡化,採取從嚴審核假釋政策。
假釋要件:修正刑法第77條,一般受刑人須執行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累犯須執行三分之二以上,且有悛悔實據。
第二次變革(2006年)
主要原因:配合刑法修正,強化特定犯罪類型的假釋限制。
假釋要件:對性侵害犯罪、重大暴力犯罪等,提高假釋門檻至執行刑期四分之三以上,增加再犯風險評估。
第三次變革(2013年)
主要原因:回應對假釋審核標準不一的質疑,強化被害人權益保障。
假釋要件:建立更完善審核標準,考量犯罪情節、被害人意見、受刑人表現及再犯風險等因素,強化審查透明度。
監獄受刑人如超額收容造成擁擠問題,請說明對監獄管理可能產生何種衝擊及有何紓解監獄擁擠之可行策略。
監獄擁擠對管理的衝擊與紓解策略如下:
安全風險增加
受刑人間衝突與暴力事件增加,戒護人力相對不足,管控難度提高,緊急事件應變能力下降。
處遇品質下降
教化空間與資源不足,個別化處遇難以實施,作業與技能訓練機會減少。
管理成本增加
基礎設施負荷過重,水電與生活物資消耗增加,人力資源壓力增大。
刑事政策改革
修改刑事法規,減少短期自由刑的使用,擴大緩刑與易刑處分的適用範圍。
替代性刑罰擴大
推動社區服務、電子監控、居家監禁等非機構性處遇措施,減少入監人數。
假釋制度優化
合理調整假釋標準,加速低風險受刑人回歸社會,同時強化出獄後的監督機制。
因應時代變遷及刑事政策的轉變,我國負責執行刑罰與保安處分的矯正機構也有所改變
我國現行矯正機構類型及其設置目的:
1
監獄
執行徒刑、拘役及罰金易服勞役,實施教化、作業及技能訓練,促使受刑人改過向善。
2
看守所
收容刑事被告,確保訴訟程序順利進行,實施適當生活管理及教化輔導。
社會上感染愛滋病毒日益增多,目前矯正機構亦面臨愛滋病受刑人之管教問題
愛滋病是由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引起,會攻擊人體免疫系統,可透過血液、性行為及母子垂直途徑傳播。矯正機構需針對愛滋病受刑人提供完整處遇對策。
1
愛滋病與感染途徑
透過血液傳播(共用針頭)、性行為傳播(不安全性行為)及母子垂直傳播(懷孕、生產或哺乳過程)。
2
受刑人心理歷程
經歷震驚與否認、憤怒與怨恨、沮喪與絕望、接受與適應,最終達到重建與成長階段。
3
醫療照護
提供定期檢查、抗病毒藥物治療、機會性感染預防與治療,建立與外部醫療機構的合作網絡。
4
心理輔導與衛教宣導
提供個別與團體心理諮商,對所有受刑人與工作人員進行愛滋病知識教育,減少歧視與誤解。
5
分級管理與出監準備
依病情進行分級管理,避免標籤化,協助建立出監後的醫療照護連結,提供社會資源轉介。
請說明法務部矯正署推動「科學實證毒品犯處遇」之主要動機與內涵,並引述研究文獻評估其效能。
法務部矯正署基於降低高再犯率、追求處遇實效、實現個別化處遇及回應國家反毒政策需求,推動科學實證毒品犯處遇計畫。
主要動機
毒品犯再犯率高,傳統處遇成效有限,需更有效的科學實證介入方式,優化資源配置,提供差異化處遇。
內涵一:風險與需求評估
採用標準化評估工具(如RANT),評估再犯風險與處遇需求,作為分類處遇依據。
內涵二:分級分類處遇
將毒品犯分為高、中、低風險群,提供不同強度的處遇方案。
內涵三:認知行為與動機式晤談
協助辨識與改變導致藥物濫用的思考模式,增強戒毒動機與改變意願。
研究效能
研究顯示接受處遇者再犯率降低約15-20%,戒毒動機與自我效能提升,社會適應能力改善,資源使用效率提高。
根據法務部(2020)研究,實施科學實證處遇後,毒品犯出監後六個月內再犯率下降約20%,成本效益比明顯提高。
當代毒品戒治模式與我國毒品犯處遇措施
毒品戒治涵蓋多元理論模式,我國則採取機構性與非機構性雙軌處遇措施。
當代毒品戒治模式
  • 疾病模式:視毒品成癮為慢性腦部疾病,強調醫療介入。
  • 認知行為模式:改變不當認知與行為,學習因應技巧。
  • 社會學習模式:透過示範與觀察學習改變行為。
  • 減害模式:減少毒品使用相關傷害。
  • 生物心理社會模式:整合多元因素,提供全面戒治。
機構性處遇措施
  • 觀察勒戒:初次施用者,期間二月以內。
  • 強制戒治:期間六個月以上,至無繼續戒治必要為止。
  • 監獄內毒品犯處遇班:提供戒毒輔導與治療。
  • 戒治所:實施戒毒治療與輔導教育。
  • 技能訓練所:提供技能訓練與戒毒輔導。
非機構性處遇措施
  • 緩起訴/緩刑戒癮治療:由檢察官或法院裁定。
  • 社區戒癮治療:由指定醫療機構提供門診服務。
  • 替代療法:如美沙冬維持療法等藥物替代治療。
  • 更生保護與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提供就業輔導、追蹤管理等服務。
  • 藥癮者家庭支持服務:提供家庭諮詢與輔導。
根據戒治處分執行條例規定,毒品受戒治人應收容於戒治所,執行戒治處分。試論述毒品受戒治人入所後主要分為那幾個階段進行戒治,其主要處遇重點及輔導目標為何?並請說明我國現行毒品戒治面臨的主要困境為何?
毒品受戒治人戒治階段及我國現行毒品戒治困境
1
調適期
處遇重點:生理戒斷症狀處理、心理支持
輔導目標:協助適應環境,緩解戒斷症狀,建立初步信任關係
2
心理輔導期
處遇重點:心理治療、認知行為治療、家庭支持系統重建
輔導目標:認識毒品危害,改變不當認知與行為,增強戒毒動機
3
社會適應期
處遇重點:職業訓練、社會技能培養、社區資源連結
輔導目標:強化社會適應能力,培養就業技能,建立社會支持網絡
4
戒治面臨困境
  • 高再犯率:毒品成癮具慢性復發性質,戒治成效難以持續
  • 資源不足:專業人力與經費缺乏,難提供持續戒治服務
  • 處遇標準化:各戒治所方式與品質不一,缺乏統一標準
  • 社會支持薄弱:出所後面臨歧視與就業困難,增加復發風險
  • 新興毒品挑戰:新型態毒品不斷出現,戒治模式難以應對
美國刑罰學者狄琉爾(Dilulio, 1987)在管理監獄(Governing Prisons)一書中,介紹德州控制模式,這種管理模式的特色與缺失何在?該模式所引發的 Ruiz vs.Estelle 案件,對當代司法介入(Hands-On)監獄管理有何正面與負面的影響?請分別說明之。
1
德州控制模式的特色
  • 嚴格紀律與高度控制的管理方式
  • 層級化管理與明確的命令鏈
  • 受刑人管理受刑人的樓長制度
  • 最低成本運作與強調工作倫理
2
德州控制模式的缺失
  • 過度使用武力導致人權侵害
  • 忽視受刑人基本醫療與生活需求
  • 受刑人間權力濫用與暴力事件
  • 過度控制而忽視教化功能
3
Ruiz vs. Estelle案件的正面影響
  • 確立受刑人憲法保障的基本權利
  • 促使改善監獄醫療、生活與安全條件
  • 建立外部監督機制防止濫權
  • 推動專業化、人道化的監獄管理
4
Ruiz vs. Estelle案件的負面影響
  • 監獄管理者權威受到挑戰
  • 監獄運作成本大幅增加
  • 過度司法介入限制管理彈性
  • 受刑人訴訟增加,加重司法負擔
何謂「善時制度」?我國善時制度的要件與方法
善時制度是指受刑人在監獄中表現良好,遵守規定,因而獲得縮短刑期的獎勵制度。此制度旨在鼓勵受刑人遵守監規、積極參與各項處遇活動,並作為監獄管理的工具,同時也能減輕監獄擁擠問題。
1
一般監獄善時制度
  • 法源依據:監獄行刑法第75條至第78條
  • 第四級每月縮短1天,第三級3天,第二級7天,第一級10天
  • 特別獎勵:每月最高可縮短10天,年度最高120天
  • 總限制:每月不超過20天,全年不超過240天
2
外役監獄善時制度
  • 法源依據:外役監條例第19條至第21條
  • 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16天
  • 特別獎勵:每月最高縮短10天,年度最高120天
  • 總限制:每月不超過26天,全年不超過312天
3
善時制度的取消與回復
  • 違反紀律:取消當月全部或部分善時
  • 累進處遇降級:依降級後標準給予善時
  • 脫逃:取消脫逃前所有已縮短之刑期
  • 假釋中再犯罪:已縮短之刑期不予回復
試論述累進處遇制度之主要內涵為何?
累進處遇制度的定義
累進處遇制度是指將受刑人依其在監表現、行為進步情形,分為數個階段或等級,並依不同等級給予不同處遇內容與權利,藉由逐級進步的方式,激勵受刑人改善行為,促進其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累進處遇制度的主要內涵
分級處遇
將受刑人依刑期、犯罪類型等因素分為四級,由第四級逐漸進步至第一級。
成績評比
透過教化、作業、操行等項目評分,累積分數達標準即可晉級。
權利差異
不同級別受刑人享有不同待遇與權利,如接見次數、通信頻率、自主活動等。
漸進式復歸
隨級別提升,處遇內容逐漸接近社會生活,為回歸社會做準備。
處遇內容
包含教化處遇(教誨、教育、輔導)、作業處遇(勞動、技能訓練)、生活處遇(飲食、住宿、接見)及紀律處遇(獎懲、違規處理)。
功能與目的
激勵功能:透過級別晉升與權利增加,激勵受刑人積極參與處遇活動。
管理功能:透過明確的評比制度,有效管理受刑人行為,維持監獄秩序。
社會復歸功能:逐步培養受刑人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為出獄後的復歸做準備。
依刑罰執行時間進行分類,非機構處遇可區分為刑罰執行前、刑罰執行中及刑罰執行後等三類型之社區處遇
社區處遇的三種類型及其實務應用
刑罰執行前社區處遇
目的:避免不必要的羈押與標籤化
  • 主要型態:緩起訴處分、附條件不起訴處分、交保候審
  • 實務應用:檢察官對輕微犯罪者給予緩起訴並附加社區服務、法治教育等條件;法院命被告交保候審避免羈押;推動修復式司法促進和解
刑罰執行中社區處遇
目的:避免監禁的負面影響
  • 主要型態:緩刑、易服社會勞動、電子監控、居家監禁
  • 實務應用:對輕微犯罪者宣告緩刑並附加保護管束;短期自由刑易服社會勞動;對特定犯罪者採用電子監控限制活動範圍
刑罰執行後社區處遇
目的:協助順利復歸社會
  • 主要型態:假釋、保護管束、更生保護、就業輔導
  • 實務應用:符合條件者提早釋放並接受保護管束;更生保護會提供就業輔導與生活扶助;設立社會復歸中心提供短期居住與輔導
實務應用的挑戰
我國社區處遇面臨資源不足、社會接納度低、監督機制待強化以及法制環境待完善等挑戰,影響處遇成效與推行。
監獄「累進處遇」與「和緩處遇」有何不同?請就意義、對象與處遇方式分別說明之。
累進處遇與和緩處遇的比較
累進處遇的意義
將受刑人依其在監表現分為數個等級,透過逐級晉升的方式,激勵受刑人改善行為,促進其適應社會生活的能力。
累進處遇的對象
一般受刑人,包括初犯與累犯、各類刑期受刑人、身心狀況正常且有改善可能的受刑人。
累進處遇的方式
採四級分級制度,透過教化、作業、操行等評分,累積分數達標準即可晉級,不同級別享有不同待遇與權利。
和緩處遇的意義
對特定類型受刑人採取較為寬鬆、人道的處遇方式,考量其特殊需求與狀況,提供適合的照顧與輔導。
和緩處遇的對象
特殊類型受刑人,包括老年受刑人、身心障礙者、重病者、孕婦與哺乳期女性、精神疾病受刑人。
和緩處遇的方式
設置特殊收容區,加強醫療服務與照護,提供生活上的特殊協助,減輕作業要求,以人道關懷為處遇核心。
試述監獄「戒護工作」之目的為何?有關工場勤務管理之原則有那些?
監獄戒護工作旨在確保安全、維持秩序並支援矯正處遇。工場勤務管理則需遵循多項原則,確保受刑人在工場內的行為符合規範。
確保安全
維護監獄內部安全,防止脫逃、暴行、自殺等事件發生,保障受刑人、工作人員及社會大眾的安全。
維持秩序
建立並維持監獄內部的規範與秩序,確保各項活動能夠正常進行。
全面監督原則
工場主管應全面監督受刑人的作業情形,確保每位受刑人都在視線範圍內,避免出現監督死角。
規律作息原則
建立明確的工場作息時間表,培養受刑人規律的生活習慣。
工具管制原則
嚴格管理工場內的各類工具、材料與設備,特別是具有危險性的物品。
分類分區原則
依受刑人的犯罪類型、性格特徵、技能水平等因素進行分類,安排適當的工作崗位。
應變處理原則
建立工場緊急事件處理機制,包括意外事故、暴力衝突、火災等情況的應對方案。
有關矯正機關戒護安全之武器管理原則為何?試說明之。
矯正機關戒護安全之武器管理必須遵循嚴格原則與具體措施,確保武器不被濫用或遭挪用,同時維護機關安全。
集中保管原則
武器應集中存放於武器庫,由專人負責管理,設置於安全區域,配備完善的監視與警報系統。
嚴格清點原則
建立詳細武器清冊,包括種類、數量、編號等。每日清點,交接班時進行確認並做成紀錄。
授權使用原則
明確授權程序,登記使用人、時間、目的。武器分類管理:致命性武器雙人雙鎖管理,非致命性武器及戒具分類存放。
專業訓練原則
使用人員接受專業訓練,包括操作、安全規範、使用時機。定期評估確保正確使用能力。
使用規範原則
遵循必要性、比例、警告及保護原則,只在必要時使用最低程度武力,與威脅程度相當,使用前先警告。
安全機制建立
人員嚴格篩選與輪調,設施多重保障,建立明確程序,詳細記錄管理,制定緊急處理機制。
監禁制度演進:賓州制與奧本制之比較
美國早期監獄制度發展出兩種重要模式,各有其特色與影響。
賓州制(The Pennsylvania System)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於美國賓州費城發展
  • 完全獨居監禁與禁止交談
  • 強調宗教悔改與反省
  • 優點:避免犯罪感染、促進反省、安全性高
  • 缺點:易致心理問題、不利社會化、成本高昂
奧本制(The Auburn System)
19世紀初於美國紐約州奧本監獄發展
  • 夜間獨居、日間共同作業
  • 實施沉默制度與嚴格紀律
  • 優點:作業多元化、經濟效益高、培養工作習慣
  • 缺點:教化深度不足、安全風險較高、紀律維持困難
兩制比較
教化管理面向差異
  • 賓州制重視隔離反省,奧本制強調勞動規訓
  • 賓州制安全性高但成本高,奧本制經濟效益高但管理複雜
  • 賓州制利於個別處遇,奧本制適合集體教育
這兩種制度的發展反映了監獄懲罰理念的演變,同時影響了後續矯正制度的設計與實施。
試論述監獄建築設計之主要原則及我國矯正機構舍房建築型態
監獄建築設計之主要原則
  • 安全性原則:確保防護,防止脫逃與暴力事件
  • 監視性原則:便於監視,減少死角,提高管理效率
  • 功能性原則:滿足生活、教化、作業、醫療等需求
  • 人道性原則:符合基本人道標準,提供適當生活環境
  • 經濟性原則:考量成本效益,追求合理建設與維護成本
放射狀式建築
特點:中央為管理中心,舍房區呈放射狀延伸
優點:視線良好、動線清晰、分區明確
缺點:遠端監視困難、擴建受限、空間利用率低
電話亭式建築
特點:舍房沿走廊兩側排列,類似電話亭
優點:結構簡單、空間利用率高、擴建容易
缺點:監視困難、安全風險高、管理人力需求大
模組式建築
特點:多個獨立模組,各包含舍房、活動區
優點:分區管理、安全性高、彈性大
缺點:協調複雜、成本較高、人力需求大
中庭式建築
特點:舍房圍繞中央庭院,形成封閉空間
優點:視野開闊、自然採光、提供活動空間
缺點:舍房內部監視困難、受天氣影響、活動空間有限
監獄暴行理論中有關「行政控制理論(Administrative Control Theory)」之內涵為何?該理論認為監獄管理不良可能導致後果為何?
行政控制理論由美國學者約翰·狄琉爾於1987年提出,強調監獄暴行主要源於管理不良,而非受刑人特質或剝奪環境。
1
行政控制理論核心觀點
  • 管理優先:良好管理是預防暴行的關鍵
  • 領導重要:監獄首長領導風格直接影響秩序與安全
  • 組織結構:清晰的組織結構是維持秩序的基礎
  • 規範執行:一致且公平地執行規範至關重要
  • 平衡控制:維持控制與尊重人權間的平衡
2
管理不良導致的後果一:暴力增加
管理不良導致受刑人間暴力衝突增加,包括鬥毆、性暴力、勒索等。對管理人員的攻擊事件也會增加。
3
管理不良導致的後果二:幫派壯大
管理真空被非正式組織填補,監獄幫派趁機壯大,形成平行權力結構,導致毒品交易、勒索等活動增加。
4
管理不良導致的後果三:其他嚴重問題
  • 貪腐問題滋生:不當關係與收賄行為增加
  • 脫逃風險提高:監督不力增加脫逃機會
  • 矯正功能喪失:混亂環境不利教化與復歸
  • 訴訟與外部介入:人權問題引發法院介入
監獄假釋的功能為何?正義模式為何倡議廢除假釋?當前假釋對我國為何仍有存在的必要性?
1
監獄假釋的功能
假釋具有激勵受刑人表現良好、提供從監禁環境過渡到自由社會的機會、通過保護管束持續監督輔導、以及減輕監獄擁擠問題等多重功能。
2
正義模式倡議廢除假釋的理由
正義模式強調刑罰確定性,認為法院判決應完整執行;質疑假釋決定的透明度與一致性;懷疑假釋委員會預測再犯風險的能力;並指出行政機關透過假釋可能違反權力分立原則。
3
假釋對我國存在的必要性(實務考量)
假釋能有效紓解監獄擁擠問題、降低矯正系統運作成本、並使有限的矯正資源集中於高風險受刑人,從實務角度具有存在必要。
4
假釋對我國存在的必要性(矯正理念)
假釋體現個別化處遇原則、提供受刑人逐步適應社會的機會、並透過保護管束提供持續輔導與支持,符合現代矯正理念。
5
假釋制度的改進方向
應提高決策透明度、強化科學風險評估、完善社區監督機制、並在決策中平衡受刑人權益、被害人感受與社會安全,以優化假釋制度。
請說明竊盜慣犯在監生活之特性,並提出適切之矯正處遇對策。
竊盜慣犯在監生活之特性與矯正處遇對策
竊盜慣犯特性:適應能力強
多次入獄經驗使其熟悉環境,迅速融入監獄生活,並展現操縱性行為,善於在監獄中獲取利益。
竊盜慣犯特性:人際網絡廣
擁有廣泛的監獄人際網絡,易形成非正式組織,常對教化活動持懷疑態度,參與動機低。
竊盜慣犯特性:再犯風險高
對未來缺乏規劃,社會支持系統薄弱,出獄後易重操舊業,技能學習具高度選擇性。
4
矯正對策:精確評估與分類
運用科學化評估工具,針對不同類型竊盜慣犯(專業型、機會型、成癮型等)制定差異化處遇計畫。
矯正對策:認知行為治療
協助辨識與改變支持犯罪的思考模式,挑戰犯罪合理化思維,增強問題解決能力。
矯正對策:實用技能培養
提供符合就業市場需求的職業訓練,強化財務管理能力,培養壓力管理、衝動控制等生活技能。
矯正對策:動機增強與社會支持
運用動機式晤談增強改變動機,修復家庭關係,連結社區資源,建立出監後的追蹤輔導機制。
監獄之江湖規矩有何作用?並請列舉國外及國內之監獄受刑人江湖規矩各至少5項說明之。
監獄江湖規矩的作用
  • 維持秩序:提供受刑人間的行為規範,維持內部秩序
  • 建立身分:形成階層結構,確定各自在群體中的位置
  • 自我保護:減少衝突與傷害風險的機制
  • 適應環境:協助新入監受刑人了解監獄文化
  • 抵抗管理:維持受刑人一定程度的自主性
國外監獄受刑人江湖規矩
  • 不當告密者:禁止向管理人員告發其他受刑人行為
  • 尊重個人空間:未經許可不得進入他人牢房
  • 償還債務:借貸必須按時償還,否則面臨嚴重後果
  • 保持堅強:不能展現軟弱,面對挑釁必須回應
  • 種族分群:按種族分群,各族群有自己的區域與規則
國內監獄受刑人江湖規矩
  • 尊重老大:尊重舍房或工場中的非正式領袖
  • 新人規矩:新入監者需打掃公共區域、分享物資
  • 飯菜分配:資深者或地位高者優先選擇
  • 公物使用:公共設施使用有非正式規定
  • 禁忌話題:性犯罪、家人隱私等為禁忌,不得討論
請說明脫逃者之特徵,並提出適切之防止犯罪矯正機關收容人脫逃對策。
脫逃者之特徵
人格特質
具衝動性格、冒險傾向、低挫折容忍力,對規範遵守度低,自我控制能力弱。
刑期因素
長刑期受刑人因「無所失去」心態而有較高脫逃動機。
適應問題
在監適應不良者,如遭霸凌、情緒困擾者可能因逃避心理而嘗試脫逃。
計畫性
多數成功脫逃者會進行長期觀察與計畫,研究監獄弱點,收集工具。
機會主義
善於發現並利用監獄管理漏洞或特殊情況創造脫逃機會。
防止收容人脫逃對策
風險評估與分類
建立脫逃風險評估機制,高風險者安置於高度戒備區域。
物理環境強化
維護實體屏障,運用先進監控科技,設置多重安全區域。
程序管理優化
建立嚴格點名制度,強化收容人移動管理,完善外出戒護標準。
人員管理強化
提供戒護人員專業培訓,合理安排人力配置,建立獎懲機制。
情報系統建立
建立情報蒐集網絡,鼓勵檢舉,加強區域搜檢防止脫逃工具製作。
處遇方案改善
提供心理輔導,解決生活問題,強化家屬聯繫,減少脫逃動機。
應變機制完善
建立脫逃應變計畫,定期演練,與警方和社區建立合作機制。
監獄由於具有身分貶抑的特性,受刑人服刑之生活適應問題格外引起關注,高夫曼提出的全控機構中受刑人生活適應型態為何?
高夫曼在其著作《精神病院:論全控機構的社會情境》中,提出受刑人面對身分貶抑環境時的幾種主要適應型態。
情境退縮(Situational Withdrawal)
受刑人心理上完全退出環境,減少與外界互動。表現為孤立自己、沉默寡言、對活動不感興趣等。這是一種心理防衛機制,但長期可能導致更嚴重的心理問題。
不妥協立場(Intransigent Line)
受刑人公開拒絕與機構合作,挑戰權威,表現出反抗態度。表現為故意違反規定、挑釁管理人員等。這種方式通常會引來懲罰,但也可能為受刑人贏得自尊與同儕尊重。
殖民化(Colonization)
受刑人將機構生活視為理想狀態,適應並接受機構環境,甚至不願離開。表現為熟悉並善用機構規則、對出獄感到焦慮等。這種方式可能導致社會復歸能力下降。
皈依(Conversion)
受刑人完全接受機構的價值觀與期望,成為「模範受刑人」。積極配合機構規定、內化機構價值觀。這種方式能獲得機構的認可,但可能導致自我認同的喪失。
5
玩世不恭(Playing It Cool)
受刑人採取機會主義策略,表面配合但保持內在自主性。表現為選擇性遵守規定、維持低調、避免衝突但不完全屈服等。這是最常見的適應方式,允許受刑人在維持某種自主性的同時避免衝突。
高夫曼的理論揭示了全控機構對個人自我認同的影響,幫助矯正人員理解受刑人行為背後的心理機制,並改善機構環境,發展更有效的社會復歸準備方案。
有關長刑期受刑人在監生活適應之主要特徵為何?試說明之。
長刑期受刑人在監生活適應之主要特徵
初期適應階段
長刑期受刑人初入監獄時,通常經歷強烈的心理衝擊與適應困難。主要特徵包括現實否認、情緒波動、身分危機與適應壓力。此階段受刑人難以接受長期監禁事實,情緒起伏大,自我認同受到嚴重挑戰。
中期適應階段
經過初期適應後,長刑期受刑人逐漸發展出較穩定的生活模式。此階段特徵包括發展時間管理策略、在監獄社會中建立特定角色與地位、形成生活常規,並發展出各種心理防衛機制來應對長期監禁壓力。
長期適應階段
長期監禁後,受刑人可能出現機構化現象,完全適應監獄生活。主要特徵為對監獄環境產生依賴、與外界社會關係疏離、內化監獄次文化的價值觀,以及對未來缺乏規劃與期待。
長刑期受刑人面臨的主要挑戰
1
健康問題
長期監禁導致身體與心理健康問題增加,如慢性疾病、早衰現象,以及憂鬱、焦慮等心理障礙。
關係斷裂
與外界家人、朋友的關係難以維持,婚姻與親子關係疏離,社會支持網絡逐漸萎縮。
身分危機
原有社會身分被剝奪,職業角色喪失,導致嚴重的身分危機與自我價值感降低。
未來迷失
面對遙遠的出獄日期,難以維持希望與動力,對未來的規劃模糊,生活目標缺乏。
我國犯罪矯正機構針對受刑人因生病所提供之醫療服務主要有幾種類型?試說明之。
我國矯正機構為受刑人提供多元化醫療服務,確保基本醫療權益
機構內門診醫療
矯正機構內設置醫務室或診所,由專職或兼職醫師提供基本門診服務,包括一般內科、外科等基本診療及慢性病追蹤管理。
緊急醫療處置
針對突發性疾病或意外傷害,提供緊急處置。設有基本急救設備與藥品,必要時安排戒護外醫,並與鄰近醫院建立緊急合作機制。
戒護外醫服務
對於機構內無法處理的疾病,安排受刑人至外部醫療機構就診或住院,全程由戒護人員陪同,確保專業醫療照護。
遠距醫療服務
運用視訊設備連結外部醫療機構,提供遠距醫療諮詢與診療,適用於專科醫師不足的偏遠地區,減少戒護外醫風險。
特約醫療服務
與鄰近醫療院所簽訂合作契約,由特約醫師定期至機構內提供專科診療,如牙科、精神科、皮膚科和眼科等服務。
專責醫療機構
設有專責醫療機構或病舍,如臺中監獄附設培德醫院、各監獄附設病舍、精神病監及愛滋病專區,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專門照護。
預防保健服務
提供健康檢查、傳染病防治、衛生教育及預防接種等服務,強化疾病預防與健康促進,降低群體感染風險。
有關女性受刑人之監獄生活適應,其在監適應角色型態以及與男性受刑人在適應監獄生活型態之差異
根據學者研究,女性受刑人有特定的適應角色型態,與男性受刑人相比也呈現出獨特的適應方式。
1
黑佛蘭(Heffernan,1972)女性受刑人適應角色型態
  • 方正型(Square):拒絕接受監獄次文化,遵守正式規範,與管理人員合作
  • 冷靜型(Cool):策略性適應,平衡正式與非正式規範,最大化利用監獄資源
  • 生活型(Life):完全融入監獄次文化,視監獄為生活主要場域,參與違規活動
2
克利爾和寇爾(Clear & Cole, 2000)女性受刑人適應特點
  • 關係導向適應:形成「替代家庭」結構,滿足情感需求
  • 情感表達與溝通:願意表達情感分享經歷,通過溝通處理壓力
  • 外界連結維持:努力維持與子女和家人的關係
  • 身體與空間適應:注重個人空間和身體形象維護
3
女性與男性受刑人適應差異
  • 權力結構:女性較平等,基於人際關係;男性階層分明,基於力量和背景
  • 衝突處理:女性多間接攻擊;男性多直接暴力
  • 社交網絡:女性形成小型「家庭」單位;男性形成大型利益團體
  • 主要壓力源:女性擔憂與子女分離;男性憂慮自主性和男性氣概喪失
  • 機構化程度:女性較低,保持外界連結;男性較高,易切斷外界關係
監獄由於具有剝削(Deprivation)及身分貶抑(Status Degradation)的特性,因此受刑人入監服刑之生活適應即特別引人注意。
John Irwin在其1970年代的研究中觀察到監獄環境對受刑人造成的剝奪與身分貶抑,導致受刑人必須發展不同的適應策略。他將受刑人適應監獄生活的方式分為三種主要型態。
做時間(Doing Time)
將監禁視為必須忍受的暫時階段,主要目標是盡可能減少痛苦,平安度過刑期。
  • 心理上與監獄環境保持距離,不完全融入監獄文化
  • 遵守基本規則,避免麻煩與衝突
  • 維持與外界聯繫,保持出獄後的身分認同
監獄生涯(Jailing)
完全接受並融入監獄文化,將監獄視為主要生活場域,建立監獄內的成功生涯。
  • 積極參與監獄次文化,熟悉並遵循非正式規則
  • 在受刑人社會中獲取地位與尊重
  • 與外界聯繫減少,更關注監獄內的事務與關係
清醒(Gleaning)
將監禁視為自我成長與改變的機會,積極利用監獄資源發展自我。
  • 積極參與教育、職業訓練、治療等改善計畫
  • 發展新技能與知識,為出獄後做準備
  • 視監禁為轉變的契機,保持希望與目標導向
三種適應型態各有不同特性:做時間型視監獄為忍受的階段,監獄生涯型將監獄視為生活場域,而清醒型則將監禁視為成長機會。在出獄後適應與再犯風險方面,清醒型表現最佳,監獄生涯型較差,做時間型則介於兩者之間。
美國學者艾齊厄尼提出順從理論,詳述監獄當局如何運用管理者之權力促使受刑人遵循規定
艾齊厄尼在1975年提出的順從理論分析了組織如何運用不同類型的權力來控制成員行為,在監獄環境中解釋了當局如何促使受刑人遵循規定,達成控制目標。
艾齊厄尼提出的三種權力類型及其內涵
強制性權力(Coercive Power)
權力基礎:基於懲罰與威脅的權力,透過施加痛苦或剝奪利益來控制行為。
具體表現:紀律處分、身體限制、監控系統、等級降級、假釋影響等。
受刑人反應:產生疏離性順從,表面服從但內心抗拒,可能導致敵意與隱蔽性違規行為。
功利性權力(Utilitarian Power)
權力基礎:基於獎勵與利益交換的權力,透過提供物質或非物質獎勵來引導行為。
具體表現:物質獎勵、特殊待遇、時間獎勵、等級晉升、善時制度等。
受刑人反應:產生計算性順從,基於利益考量而服從,行為動機來自外部獎勵。
規範性權力(Normative Power)
權力基礎:基於價值觀與道德認同的權力,透過道德感召與認同建立影響力。
具體表現:教化活動、角色模範、社會認同、尊重與肯定、責任賦予等。
受刑人反應:產生道德性順從,基於內在認同而服從,行為動機來自對規範的接受與內化。
長刑期受刑人在徒刑執行上面臨許多的問題挑戰,然而研究卻也顯示完善之處遇規劃非常有助於減輕其適應問題。美國犯罪學者米契爾(Mitchell,1990)其研究認為那些做法有助長刑期受刑人在監獄執行之生活適應與成長?對於長刑期受刑人之處遇對策又為何?
米契爾(Mitchell,1990)研究:長刑期受刑人之處遇對策
時間結構化管理
協助受刑人建立有意義的時間結構,將長期刑期分割為可管理的階段,設定短期、中期與長期目標。
自主性與控制感
在安全許可範圍內,提供受刑人做決定的機會,增強其控制感與自主性。
個別化評估與規劃
針對長刑期受刑人進行全面評估,制定個別化的長期處遇計畫,定期檢討與調整。
4
階段性教育與訓練
提供系統性、進階式的教育與職業訓練機會,設計長期學習路徑,協助受刑人持續成長。
責任與角色賦予
逐步增加受刑人的責任與角色,如擔任工作組長、教學助理等,使其能夠發揮才能並獲得成就感。
心理健康支持
提供持續性的心理健康服務,協助處理長期監禁帶來的心理挑戰,關注各適應危機期。
7
社會支持網絡建立
協助維護與強化家庭關係,鼓勵參與正向社交活動,連結社區資源,為未來復歸做準備。
女性犯罪人之矯正工作困境與對策
女性犯罪人數量少但需求特殊,其矯正工作長期受到忽視。探討女性受刑人處遇現況及改善策略。
處遇廣受忽視的因素
  • 數量少(僅占總受刑人5-10%)成為「少數需求」
  • 性別刻板印象使問題嚴重性被低估
  • 研究不足及制度設計男性化
  • 資源分配不均,女性機構資源不足
生活適應狀況
  • 心理:與子女分離焦慮、情緒波動大、憂鬱傾向高
  • 社交:形成緊密社交網絡、言語衝突多於肢體暴力
  • 生理:女性特有健康需求常被忽視
矯正處遇困境
  • 設施不足:機構少且地理分布不均,設施未考量女性需求
  • 專業人力缺乏:缺少處理女性議題的專業人員
  • 處遇不適切:職訓侷限於傳統女性工作
  • 家庭支持斷裂:母職角色喪失造成嚴重心理壓力
處遇對策
  • 發展性別敏感處遇模式,培訓具性別敏感度人員
  • 提供創傷知情照護,處理過去創傷經驗
  • 加強親職關係維護,創造友善親子互動環境
  • 提供多元職能培訓,突破性別刻板印象
  • 強化女性健康照護,建立社區支持網絡
性侵害犯之分類、特性及處遇
性侵害犯罪者具有不同的動機和特徵,Groth的分類及其相關特性與處遇如下:
Groth的性侵害犯分類
  • 權力型:以控制與支配被害人為主要動機
  • 憤怒型:以發洩憤怒與敵意為主要動機
  • 虐待型:結合性興奮與暴力行為,最為危險
  • 機會型:基於衝動與機會而實施性侵害
性侵害犯的主要特性
  • 認知扭曲與責任歸屬外化
  • 共情能力缺乏與自我中心傾向
  • 人際關係困難與社會技能不足
  • 權力與控制需求強烈
在監適應狀況
  • 社會地位低落,常被其他受刑人排斥
  • 面臨較高的人身安全威脅
  • 心理適應困難,否認與辯解機制強烈
  • 處遇參與動機低,態度消極
矯正處遇面臨之困境
  • 高比例否認犯行或責任
  • 專業資源不足與安全管理挑戰
  • 標籤效應影響處遇成效
  • 再犯評估與社區監督困難
處遇對策
  • 科學化評估與分類分級處遇
  • 多元整合處遇方案(認知行為治療、再犯預防)
  • 專業化管理模式與漸進式復歸準備
  • 強化社區監督與跨專業合作網絡
懲罰模式(punishment model)之內涵為何?試說明之。
懲罰模式是以懲罰為核心的犯罪矯正模式,強調透過對犯罪者施加痛苦或剝奪權利,以實現應報、嚇阻、隔離等刑罰目的。此模式在1970-1980年代興起,是對復健模式失效論的反動。
1
理論基礎
應報理論:犯罪者應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嚇阻理論:使犯罪者認識到犯罪代價高於收益
隔離理論:將犯罪者與社會隔離,防止其危害社會
主要內涵
懲罰優先:矯正工作重點在於執行懲罰,而非改變犯罪者
嚴厲刑罰:加重刑罰,延長刑期,減少假釋機會
確定性原則:支持確定刑與量刑指南,反對過度的司法裁量權
實務表現
監獄管理:強調紀律控制,減少復健計畫,採用軍事化管理
刑事政策:推動最低刑期立法,限制假釋,擴建監獄
評價
優點:符合公眾對正義期待,對部分犯罪者有嚇阻效果,保護社會安全
缺點:導致監獄人口激增,忽視犯罪根本原因,不利於社會復歸
刑事司法學者奧雷利與杜費(O'Leary and Duffee,1971)依對個人、社區著重程度之不同,將犯罪矯正政策區分成四大模式
奧雷利與杜費在1971年提出的矯正政策分類框架,是根據對「個人改變」與「社區結構」兩個維度的重視程度,將矯正政策區分為四種模式。
改革模式(Reform Model)
高度重視個人改變,低度重視社區結構。強調透過處遇改變犯罪者的人格、態度與行為。視犯罪為個人問題,採用醫療模式,將犯罪視為需要「治療」的問題。監獄成為「治療機構」,強調各種處遇方案的實施。
復歸模式(Reintegration Model)
高度重視個人改變,高度重視社區結構。強調犯罪者與社區之間的互動關係,視犯罪為社會互動失調的結果。重視社區參與和社會支持網絡的建立。監獄與社區建立密切連結,發展過渡性處遇方案。
約制模式(Restraint Model)
低度重視個人改變,低度重視社區結構。強調控制與監禁犯罪者,保護社會安全。視犯罪者為需要被控制的危險分子,重視懲罰與嚇阻功能。監獄強調安全管理與紀律控制,重視物理設施的安全防護功能。
社區保護模式(Community Protection Model)
低度重視個人改變,高度重視社區結構。強調保護社區安全與維護社會秩序,視犯罪為社區問題。重視風險評估與管理,主張在社區中監控高風險犯罪者。監獄成為風險管理機構,強化出獄後的社區監督機制。
這四種模式在實務應用中常相互整合,矯正工作通常綜合應用不同模式的特點,以達成刑罰的多重目標。
請說明高齡受刑人在監生活有何適應問題?監獄矯正處遇有何可行對策?
高齡受刑人在監生活的適應問題與矯正對策
健康問題
高齡受刑人常面臨多重慢性疾病、認知功能退化及行動能力下降,影響日常生活與處遇參與。
環境適應困難
監獄環境多為年輕人設計,缺乏無障礙設施與老年友善空間,舍房設計不符合高齡者需求。
被害風險增加
身體虛弱及認知能力下降使高齡受刑人易成為欺凌與剝削對象,自我保護能力弱。
4
社會隔離加劇
家人老化或死亡導致外界支持系統萎縮,世代差異使其難以與年輕受刑人建立關係。
未來前景黯淡
面臨在監獄中終老的可能性,出獄後就業機會有限,社會支持網絡薄弱。
6
專區收容與環境調適
設立高齡受刑人專區,改善硬體設施,調整舍房配置,創造老年友善環境。
7
強化醫療照護系統
提供定期健康檢查與慢性病管理,增加專科醫療資源,建立緊急醫療應變機制。
適齡活動與處遇方案
設計符合高齡者身心狀況的作業與活動,提供低強度體能活動,發展認知刺激活動。
心理支持與生命意義
提供專門心理諮商服務,發展生命回顧與敘事治療,鼓勵參與志願服務,提供靈性關懷。
10
照護服務與技能培訓
為行動不便者提供日常生活協助,培訓年輕受刑人擔任照護助手,建立分級照護系統。
11
出獄準備與社區連結
提早規劃出獄安排,連結老人福利資源,協助申請社會福利,維護家庭關係。
政策調整與替代方案
為低風險高齡受刑人發展替代性刑罰,建立特殊假釋機制,發展臨終關懷方案。
監獄管教人員維持受刑人紀律與對受刑人使用武力時應注意之原則各為何?試分別說明之。
監獄管教人員維持受刑人紀律與使用武力應注意之原則
1
合法性原則
紀律維持必須有明確法律依據,並確保受刑人了解行為界限與後果。
公平性原則
紀律執行應一視同仁,避免差別待遇,確保處罰的一致性。
比例原則
處罰應與違規行為的嚴重性相當,考量受刑人的個別情況。使用武力時,程度應與威脅相當。
4
程序正義原則
違規處理應遵循正當程序,包括告知、聽證、申辯機會等。
5
必要性原則
武力使用必須是在其他非武力手段無效情況下的最後手段,必要時先發出警告。
6
即時醫療原則
武力使用後,應立即檢查受刑人身體狀況,必要時提供適當醫療照護。
記錄與報告原則
武力使用後,應詳細記錄過程、原因、方式及結果,必要時向上級報告。
武力層級的選擇與應用
1
肢體控制
適用於輕微抵抗。
2
非致命性武器
適用於積極抵抗。
3
戒具使用
適用於暴力行為。
4
致命性武力
僅用於極端生命危險情況。
監獄設置作業科目應考量那些因素?試說明之。
監獄作業科目的設置需要平衡多方面因素,以達到矯正教化、技能培養與安全管理的目標。
矯正教化目的
作業科目應有助於培養受刑人的工作習慣、職業道德與責任感,促進其改過自新。
技能培養效益
應能培養受刑人具有市場需求的實用技能,提高其出獄後的就業競爭力。
市場需求與趨勢
作業科目應符合當前就業市場需求,關注產業發展趨勢,適時調整。
經濟效益考量
應具有一定的經濟效益,能夠創造收入支持監獄運作並提供受刑人勞作金。
5
安全管理需求
作業科目不應危及監獄安全,需評估工具、設備、材料的安全風險。
6
受刑人特性
考量受刑人的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健康狀況、刑期長短及既有技能。
7
機構條件
評估監獄可用空間、設備資源、專業人力與預算限制等因素。
有關我國具幫派背景受刑人之合適處遇對策為何?試敘述之。
具幫派背景受刑人常有強烈幫派認同、廣泛犯罪網絡、監內影響力及高再犯風險等特性,需採取以下處遇對策:
1
精確評估與分類
建立專門評估工具,評估幫派涉入程度、角色與風險,據此進行分類處遇。
2
戰略性收容管理
採取分散收容或集中管理策略,監控幫派成員通訊與互動,防止幫派勢力形成。
3
身分轉變計畫
協助建立非幫派的正向身分認同,發展新的自我定義和社會角色。
4
認知行為介入
實施專門認知行為治療,挑戰支持幫派生活的思維模式,培養問題解決能力。
5
脫離幫派支持
提供安全環境支持脫離幫派的受刑人,建立保密機制保護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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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實用技能培養
提供教育與職業訓練,培養就業能力,發展符合市場需求的技能。
7
家庭與社區連結
強化與非幫派家庭成員的連結,連結社區資源提供替代性歸屬感。
8
出獄過渡計畫
制定詳細風險管理計畫,安排遠離幫派活動區域的住所與就業機會。
有效處遇需要警政、司法、社福、教育及就業網絡的跨機構合作,提供整合性支持系統。
美國刑罰學者賽克斯(Sykes, 1958)提出,初入監獄服刑受刑人所面對的痛苦有那些?如何舒緩?請說明之。
美國刑罰學者格雷沙姆·賽克斯在1958年《監禁社會》一書中,提出「監禁痛苦」概念,分析受刑人面臨的五種基本剝奪與痛苦,對初入監獄者影響尤為明顯。
初入監獄服刑受刑人所面對的痛苦與舒緩方法
1
自由的剝奪
行動自由喪失,空間限制導致幽閉恐懼;與外界隔離造成孤獨感。
舒緩方法:提供完善新收輔導計畫,幫助了解環境規則;維持與家人聯繫,安排電話、書信往來機會。
2
物品與服務的剝奪
物質條件匱乏,無法自主選擇個人物品,導致自主感喪失。
舒緩方法:提供友善收容環境與基本生活必需品;創造適度隱私空間,尊重個人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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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異性關係的剝奪
異性接觸機會喪失,導致情感寄託缺失與關係危機。
舒緩方法:提供心理諮商輔導;鼓勵參與宗教活動,提供精神寄託。
4
自主的剝奪
生活高度規範化,失去決定權,導致自我效能感下降。
舒緩方法:提供結構化活動參與;漸進式責任賦予,逐步增加自主決定機會。
5
安全的剝奪
面對暴力與威脅,人身安全不確定性,造成心理壓力。
舒緩方法:謹慎安排舍房分配;教導衝突解決與自我保護技巧;建立危機處理機制。
歐美獄政史上,獨居監禁制度的種類與特色為何?當前我國獨居監禁的方式,在法令及實務上如何運作?
1
賓州制(Pennsylvania System)
18世紀末至19世紀初發展,特色為完全獨居、絕對隔離、宗教悔改、單獨作業。犯罪者需要獨處與靜思,避免相互感染,透過宗教反省達到道德重生。
2
奧本制(Auburn System)
19世紀初發展,特色為夜間獨居、日間共同作業、沉默制度、嚴格紀律。結合獨居反省功能與集體作業經濟效益,透過嚴格紀律維持秩序。
3
其他歷史獨居形式
懲罰性獨居:作為對違規受刑人的懲罰手段。行政性獨居:基於管理需要的隔離措施。保護性獨居:保護特定受刑人免受傷害。超級最大安全管理:現代形式的長期獨居監禁。
4
我國獨居監禁法令依據
監獄行刑法第36-39條規定獨居為原則、混居為例外,明確規範實施對象、條件、期間限制(一般不超過三個月)及禁止獨居情形(精神疾病、自殺傾向、懷胎五月以上等)。
5
新收調查獨居
新收受刑人入監後,安排獨居約一個月進行調查與觀察,評估身心狀況、犯罪背景、教育程度等,作為分類處遇依據。
6
懲罰性獨居
受刑人違反監規時,經違規審查後可處以獨居懲罰,期間一般不超過七日,情節重大者不超過一個月,權利受限制。
7
保護性與醫療性獨居
保護性獨居用於有安全顧慮者(性犯罪者、檢舉人等);醫療性獨居適用於傳染病患或需特殊醫療照護者,由醫護人員定期評估。
8
管理性獨居與監督機制
管理性獨居用於高風險特殊身分者(重大刑案、幫派首領等)。所有獨居均需正式程序審核,定期檢討必要性,長期獨居須報請法務部核准,受刑人可對處分提出申訴。
身心障礙受刑人在監面臨之適應問題有那些?有何適切之處遇對策?請說明之。
身心障礙受刑人在監禁環境中面臨多重挑戰,從入監到出獄的各階段均需特殊考量與支持。以下是其面臨的主要問題與相應處遇策略:
入監評估與分類階段
問題:缺乏專業評估,需求被忽視
對策:進行專業身心障礙評估,確認障礙類型與需求,建立個別化處遇計畫
2
環境適應階段
問題:監獄建築缺乏無障礙設計,舍房空間狹小,公共設施難以使用
對策:改善機構硬體設施,調整舍房配置,提供必要輔具與設備
日常生活與醫療階段
問題:特殊醫療需求難以滿足,輔具維修困難,被害風險增加
對策:建立專業照護團隊,提供定期健康檢查,培訓管教人員照護知識
教化與處遇參與階段
問題:教化活動未針對障礙需求調整,作業項目不適合,溝通障礙影響效果
對策:調整教化形式,發展適合的作業項目,設計特殊技能訓練課程
心理調適階段
問題:因障礙產生挫折、自卑與孤立感,依賴他人造成自尊心受損
對策:提供心理支持與輔導,建立同儕支持系統,協助處理障礙相關心理議題
權益保障階段
問題:權益受損,歧視與標籤化,申訴管道不暢
對策:確保了解自身權利,建立便利申訴機制,邀請外部專家監督
出獄準備階段
問題:缺乏針對身障者的出獄規劃,社會支持不足
對策:提早規劃,連結社區資源,協助申請福利,建立追蹤輔導機制
針對不同類型身心障礙者(如肢體、視覺、聽覺、智能及精神障礙),應提供符合其特性的環境改善、輔具支援、溝通協助、教材簡化及醫療服務等,確保其在監處遇的適切性與有效性。
試論述收容人脫逃之主要方式及防範對策為何?
收容人脫逃方式多元,防範對策需全面且系統化。以下為主要脫逃方式及相應防範措施:
物理性脫逃
包括翻越圍牆、挖掘地道、破壞門窗等。防範對策:加強圍牆與設施檢查、安裝防爬設施、設置多重安全區域、改善照明消除死角。
欺騙性脫逃
如假冒身分、偽造證件、假裝生病等。防範對策:建立生物辨識系統確保身分驗證、嚴格文件審核、加強病患戒護標準。
機會性脫逃
利用外出活動、人員交接或緊急事件時機。防範對策:強化外出戒護標準、完善交接程序、建立緊急應變計畫。
協助性脫逃
獲得內部或外部協助。防範對策:加強人員審查、監控訪客互動、防止不當關係形成。
技術性脫逃
干擾系統、複製鑰匙或駭入電子系統。防範對策:提升監控技術、定期更換安全設備、建立備援系統。
科技防範
建立全方位監視與周界偵測系統、運用AI分析異常行為、實施生物辨識確保身分驗證。
管理防範
實施嚴格點名與通行證制度、強化工具管理、建立情報網絡及早發現脫逃計畫。
人員管理
提供專業培訓提高警覺性、合理配置人力、建立分類管理識別高風險收容人。
犯罪矯正在刑事司法體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現存問題影響
犯罪矯正是刑事司法體系的重要環節,同時面臨多重挑戰與影響
1
刑罰執行者
負責執行法院判決的刑罰,透過監禁、社區處遇等方式,實現應報、嚇阻等刑罰目的,維護司法權威與法治精神。
犯罪者復歸促進者
提供教育、職訓、輔導等處遇方案,協助犯罪者改變犯罪行為與思維,培養社會適應能力與就業技能,降低再犯風險。
3
社會安全守護者
透過監禁高風險犯罪者及監督社區處遇對象,評估風險與需求,提供適當監督與介入,保障公共安全。
刑事政策回饋者
提供處遇成效的實證資料,反映犯罪問題變化與趨勢,作為刑事政策調整的參考依據。
5
人權保障實踐者
確保犯罪者基本人權受尊重,提供人道處遇環境,平衡懲罰與人道關懷。
現存問題與影響
  • 監禁過度使用:造成機構擁擠,資源稀釋,難以提供有效處遇
  • 體系協調不足:缺乏完整犯罪者資料,影響評估準確性及復歸銜接
  • 資源分配不均:矯正人員負擔過重,專業人力不足,設備老舊
  • 政策搖擺不定:難以長期規劃,收容人數波動大,處遇方向不穩定
  • 社會支持缺乏:出獄後支持系統不完善,社會排斥嚴重
改善策略
  • 體系整合:建立跨機關協調機制,促進資訊共享
  • 轉向處遇:擴大非機構性處遇,減輕監獄負擔
  • 實證政策:基於研究證據制定政策,提高有效性
  • 公眾教育:增進社會對矯正工作的了解與支持
監獄次級文化形成的原因為何?請就當代學者論點說明之。
監獄次級文化是指在監獄環境中形成的一套非正式規範、價值觀、行為模式與社會結構,它與主流社會文化及正式監獄規範有所區別,是受刑人為適應監獄環境而發展出的特殊文化系統。
剝奪模式:賽克斯(Sykes, 1958)
認為監獄次級文化是受刑人對監禁痛苦的集體反應。監禁造成自由、物品、關係、自主性與安全感的剝奪,受刑人發展次級文化作為應對機制,提供替代性的地位系統,幫助維持自尊。
2
全控機構:高夫曼(Goffman, 1961)
將監獄視為「全控機構」,剝奪個人自主性與身分。次級文化是對機構控制的適應與抵抗,提供「次要調適」機制,使受刑人能在嚴格控制下維持部分自我。
輸入模式:歐文與克雷西(1962)
認為監獄次級文化主要是受刑人從外部社會帶入的價值觀與行為模式。受刑人進入監獄前已社會化於特定次文化,這些被「輸入」監獄並適應環境,反映更廣泛的犯罪次文化。
街頭文化延伸:雅各布斯(1977)
發現監獄次級文化常是街頭幫派文化的延伸。監獄中的結構與關係往往反映外部社會的幫派與種族動態,成為外部社會衝突的微縮版本。
差別接觸:艾克斯(1998)
新入監者透過觀察、模仿資深受刑人,逐漸社會化於監獄次級文化。這種學習過程受到參照群體、接觸頻率與強度的影響,解釋了次級文化如何代代相傳。
交織性觀點:迪亞茲-科托(1996)
強調種族、性別、階級等多重身分如何交織影響次級文化形成。不同背景的受刑人經歷不同形式的壓力,因此發展出不同的適應方式,解釋了不同類型監獄次級文化的差異。
整合觀點:多因素互動模型
現代理論認為監獄次級文化形成涉及多種因素互動:個人背景、機構環境、社會結構、受刑人互動過程,以及應對監禁壓力的需求,共同塑造了複雜的監獄次級文化系統。
美國犯罪學者巴特拉(Bartollas, 1985)對犯罪矯正的發展提出三種模式
巴特拉三種犯罪矯正模式與關係
美國犯罪學者克萊門斯·巴特拉於1985年提出醫療模式、正義模式與社區模式,代表犯罪矯正理念的歷史演變與不同取向,各自強調不同的核心價值與處遇方法。
1
醫療模式(Medical Model)
核心理念:將犯罪視為「疾病」,犯罪者需要「治療」而非單純懲罰。特點:個別化處遇、不定期刑、專業人員主導。影響:促使監獄設立專業處遇部門、引入各類專業人員、發展科學化的調查分類制度。盛行於1930-1970年代初期。
2
正義模式(Justice Model)
核心理念:強調公平、一致與比例原則,犯罪者應為行為負責。特點:確定刑、程序正義、受刑人權利保障、減少自由裁量權。影響:促使獄政管理法制化、建立監督與申訴機制、提高透明度。1970年代中期興起,是對醫療模式失效的反動。
3
社區模式(Community Model)
核心理念:犯罪是社區問題,矯正應在社區中進行。特點:非機構性處遇、社區資源與支持網絡、社區參與。影響:發展多元化非機構處遇、推動開放式處遇、強化監獄與社區連結。1970年代後期開始發展。
4
三種模式的關係與演變
初期以醫療模式為主,因成效有限轉向正義模式;監獄人口激增促進社區模式發展;現代矯正整合三種模式:從醫療模式借鑒個別化處遇,從正義模式採納公平與權利保障,從社區模式強調社會復歸與社區參與。
5
現代獄政的整合應用
入監評估:結合科學評估與公平分類,考量社會連結。監內處遇:提供個別化教育輔導,確保機會平等,維持社區連結。出監準備:持續評估能力,確保決定公平,建立社區支持。社區監督:提供持續輔導,維持明確規範,動員社區資源促進融入。
試論述調查分類制度之定義及方法,並說明調查分類制度主要目的及效益為何?
調查分類制度的定義與應用
調查分類制度是指矯正機關對新入監受刑人進行全面性評估,蒐集其個人背景、犯罪情形、身心狀況等資料,並依據評估結果將受刑人分派至適當的處遇環境與方案的系統化過程。這是現代矯正工作的基礎,透過科學化的評估與分類,實現個別化處遇的理念,提高矯正效能。
調查分類的方法
矯正機關主要運用五種方法進行調查分類:晤談調查法(結構化晤談蒐集資料)、文件分析法(檢閱判決書等相關文件)、心理測驗法(評估智力與人格特質)、行為觀察法(系統性觀察日常行為)和風險評估工具(評估再犯風險與危險性)。
調查分類制度的主要目的
調查分類制度旨在實現個別化處遇(根據受刑人特性提供適合處遇)、維護機構安全(識別高風險受刑人)、優化資源配置(依需求分配資源)及促進復歸社會(針對影響再犯因素提供處遇)。
對矯正機關的效益
調查分類制度能提高管理效能(減少衝突)、降低安全風險(預防暴力與脫逃)、合理分配資源(避免浪費)、提升處遇成效(提供適切處遇)及建立科學化管理基礎(支持決策)。
對受刑人的效益
受刑人能獲得適切處遇(符合個人需求)、降低被害風險(減少欺凌)、提高適應能力(增強自我認識)、增進復歸準備(強化適應能力)及保障基本權益(確保公平處遇)。
實施流程
調查分類制度依序進行入監調查(基本資料蒐集)、專業評估(心理測驗與晤談)、分類決策(召開分類會議)、安置執行(安排處遇方案)及定期檢討(調整處遇計畫)五個階段。
現代發展趨勢
現代調查分類制度發展趨勢包括風險需求回應模式、動態評估機制、實證基礎強化、資訊科技應用及專業整合趨勢,強調跨領域合作與科學實證。
試論述受刑人外出制度之主要類型,並說明各類型外出制度之法定條件為何?
受刑人外出制度是指在特定條件下,允許受刑人暫時離開矯正機構,前往機構外特定場所或從事特定活動,並於規定時間返回機構的制度。
戒護外醫
法源依據:監獄行刑法第63條
適用對象:罹患疾病或傷害,在監內不能為適當醫治者
程序要件:經監內醫師診斷建議,由監獄長官核准,必須派員戒護
返家奔喪
法源依據:監獄行刑法第64條
適用對象:直系血親或配偶死亡者
程序要件:須有死亡證明文件,由監獄報請上級機關核准,必須派員戒護
外役監外作業
法源依據:外役監條例第4條、第5條
適用對象:累進處遇二級以上,已執行三分之一以上刑期,有悛悔實據
程序要件:由遴選委員會遴選,報請法務部核准,可不派員戒護
就學外出
法源依據:監獄行刑法第27條
適用對象:累進處遇二級以上,已執行三分之一以上刑期,無違規紀錄
程序要件:經教育委員會審查,報請法務部核准
5
短期離監
法源依據:監獄行刑法第26-1條
適用對象:累進處遇一級,已執行二分之一以上刑期,無近期違規
事由:探視病危親屬、參加喪禮或重大祭祀、子女婚禮等
時間限制:每次最長七日,一年內累計不超過三十日
犯罪矯正可區分為機構性處遇(Institutional Treatment)與非機構性處遇(Non-institutional Treatment),試論述機構性犯罪矯正之主要功能及其內涵為何?
機構性犯罪矯正是指在封閉或半封閉環境中(如監獄、看守所),對犯罪者實施的各種矯正處遇措施。犯罪者在一定期間內被限制自由,接受旨在改變犯罪行為與思維的處遇方案。
機構性犯罪矯正的主要功能與內涵
1
懲罰功能
透過限制自由與剝奪某些權利,實現對犯罪行為的懲罰,滿足社會對正義的期待。體現應報理論,強調犯罪者應為其行為付出代價。
2
嚇阻與隔離功能
透過監禁嚇阻犯罪者再犯與潛在犯罪者犯罪,同時將犯罪者與社會隔離,暫時防止其危害社會,保障公共安全。
調查分類
對犯罪者進行全面評估,了解背景、需求與風險,據此進行分類與處遇規劃。包括犯罪史、家庭背景、教育程度等多面向的調查。
4
教育輔導
提供各級教育課程與輔導活動,提升犯罪者的知識水平、認知能力與價值觀。包括基礎教育、高中職教育、個別輔導、團體輔導等。
作業訓練
安排各種作業與職業訓練,培養工作習慣、職業技能與責任感。包括生產製造、職業訓練等,可結合證照考試提高就業競爭力。
專業處遇與醫療照護
針對特定類型犯罪者提供專門治療(如藥物濫用治療、性犯罪處遇),並提供基本與專業醫療服務,維護身心健康。
7
復歸功能
為犯罪者重返社會做準備,培養社會適應能力、職業技能與支持網絡,降低再犯風險。包括出監計畫制定、社區資源連結、家庭支持強化等。
發展趨勢
機構性矯正正從懲罰走向復歸導向,更重視實證研究支持、特殊群體需求與人權標準,同時面臨機構化效應、犯罪感染、社會連結斷裂等挑戰。
監獄化:克雷蒙(Clemmer)的理論與防範
唐納德·克雷蒙於1940年《監獄社會》中首次提出「監獄化」概念,指受刑人逐漸接受監獄環境的風俗、習慣、行為與文化的社會化過程。
監獄化的意義
受刑人在不同程度上接受監獄環境的風俗、習慣與文化的過程,使其適應監獄生活,但同時也可能使其更難以重返正常社會。
主要特徵
身分轉變(接受「囚犯」身分)、語言符號採納、價值觀改變(如反權威)、行為模式適應(如警戒心強)、時間感扭曲、依賴性增強、社會疏離。
3
影響因素
加速因素:長期刑期、多次入獄、外界連結薄弱、深度融入次級文化。
減緩因素:短期刑期、穩固外界關係、正向參照群體、有意義活動參與。
4
防範策略
創造正向機構環境、維持社會連結、提供有意義活動、促進正向身分發展、培養社會生活技能、建立漸進式過渡機制、提供出獄後支持。
理念整合
監獄化防範需整合於現代矯正理念,形成循環過程:提高認識→評估風險→預防措施→積極介入→復歸支持。